非物质文化遗产(简称“非遗”)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保护好、传承好、弘扬好非遗,对于延续历史文脉、坚定文化自信、推动文明交流互鉴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。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省潮州市许泽荣窑变艺术馆馆长许泽荣建议,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,增进民族文化自信。

日前,南都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,文化和旅游部在对该建议的答复中表示,接下来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非遗法修订工作,加强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;进一步加强以研培计划等工作为重点的非遗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工作;探索推进非遗保护数字化、信息化建设等。
建议:加强立法保护,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地方性法规
答复:持续加强非遗相关驰名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工作
在前期的调研中,许泽荣发现大量有历史、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,随意滥用、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,甚至有一些国家抢注了中国的文化象征。
对此,文化和旅游部答复称,国家知识产权局密切关注非遗保护需求,不断完善法律法规,促进对非遗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。一是充分运用各类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遗。对于符合**法、商标法等规定的条件或特征的,可以授予**权或者注册商标,对于持有人不愿公开的技艺等,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,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,可申请保密**。二是针对性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审查政策。针对传统医药非遗特点,完善**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,在《**审查指南》修改中,增加中药领域发明**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,同时正在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和地理标志立法。三是持续加强非遗相关驰名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工作,加大对涉及非遗的**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,截至2024年3月,已认定相关地理标志产品355个,其中与***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产品94个,涉及传统技艺类***非遗代表性项目86项,传统美术8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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